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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漠源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6

招标公告

                                          亿达明招[2017]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漠源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发改投(2017)1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漠源中心校,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核拨,招标人为将乐县漠源中心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漠源中心幼儿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90.73万元,建设道路硬化约1600平方米,排水沟90米,大门建设面积约13.2平方米,围墙建设210日,绿化面积820平方米,消防水池等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漠源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3047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及三明市建筑施工企业地方信用评价标准,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及三明市建筑施工企业地方信用评价标准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根据闽建〔2014〕2号文及明建筑〔2017〕115号文规定查询,查询网址:xy.fjjs.gov.cn 、http://www.sms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要求:

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②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月1日至201712月6日(法定节假日照常)0830分至1130分,1530分至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mggzy.cn:8086/smwz)进行网上报名,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4.   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5.   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图纸,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形式(根据明建筑(2017)96号,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注: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12月13日9 30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原件(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函件原件提交验证,招标人验证后保函原件将不予退还)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同时投标人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行政监督部门、将乐县交易中心、招标人会同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

9.  九游会官方网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将乐县漠源中心校  

地  址:将乐县漠源乡,邮编:353300

电  话:15860890529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汇鑫大厦8层,邮编:365000

电话:0598-8956699,传真: 0598-2865118

联系人:  小李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帐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47807052508651-203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8772616

10.  监管部门: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8-2326248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8-232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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